台湾企业所得税多少?
目前(2015年)台湾地区企业法定税率为36%,实际税率可能高于此标准——由于大量台资企业采用低列支、高抵扣的成本分摊方法,实际负担的所得税可能达到60%甚至以上。对上市公司,还有2.5%的公开证券市场利得税和20%的股票溢价税;对非上市公司,如果股东取得股息红利(包括现金分红和非交易性价格上涨),则有20%的红利税。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台湾地区还设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制度,如工业类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可享受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减税的优惠,软件型企业可享受前五年免征税的优惠等。台湾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也设置了相应的税收激励政策。
除了企业所得税外,台湾地区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税等也都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比如对于中小企业在初创期的亏损弥补、营业用房的租金补贴等方面都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台湾地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都设有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一般性税务咨询、纳税辅导与涉税事务办理等工作,但在大陆注册成立的台商仍经常面对无法及时获得专业税收指导的问题。究其原因,两岸税务部门自2009年起才开始正式授权对方的税务师协会开展执业登记工作,彼此间虽有进行税收协商,但至今未能达成实质性的共识或协议。在大陆从事涉台业务的税务专业人士很难有机会接触到有关两岸税收协商的信息,其提供的专业意见自然难以触及两岸税收问题的本质。
在台湾地区,个人和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台湾地区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企业所得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台企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以前,分营利事业所得税、票据交换所证券投资人教育准备金及证券交易税。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将这三种税合并改为企业所得税,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税源广泛,征收面大,是台湾地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收入占台湾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仅次于增值税,居第二位。企业所得税是中央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税率:
1、从2008年1月1日起,台湾地区企业应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2、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台湾地区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在台湾地区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台湾地区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时按10%的税率减征,即实际执行税率仅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