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字五行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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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给,备也”。段玉裁注曰: “凡言‘给’者,给足、供给、赏赐、犒给之谓也;此与‘贡’字义相近而声相应。或作‘铪’。” 又引《广韵》: “铪,施也。亦作‘给’” 小徐注云: “今俗别作给,非是。” 由此可知: 一.给字的本义是满足、满足供应的意思。 二.给字除了表示给予之外,还有完成、达到的意思。 三.给字还指进献给皇帝的物品,即贡品。 四.给字还可以表示以食物赏赐、犒劳三军。 这四个意思都可以用“给”字组成的词组来表示。 例如: (1)自可支十万人,粮食给军三月。——《三国志·吴书·孙休传》 (2)每军给良田五十亩,猪羊鸡犬各数头。——《南齐书·高帝纪上》

(3)太祖(曹操)为司空后,计粮给士卒。——《晋书·宣帝纪论》

(4)明公(袁绍)军粮颇众,何止百万!吾今去冀州,取敖仓,度赤日,燃烛火,待君至。若明日不来,吾当取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5)汉文帝赐周勃爵位,周勃拜谢时,衣服、帽子、手杖等物皆不够整齐。文帝笑曰:“你身为大臣,何以如此笨拙?”周勃谢罪说:“我笨拙,所以能始终做您的臣子。”

(6)秦孝公赏赐商鞅,商鞅接受赏赐后准备离开。有人对孝公说:“商鞅的野心很大啊!”孝公回答说:“他能任用变法之士,这才是我最该感谢他的地方呢。他若怀有二心,我就不能让他活到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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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但是要回答起来却很难。 《说文》云“凡从言之字,言其理也”;又云 “凡言者,皆以言明其义”;再云“凡言之理,总归于是”(以上均引自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言字是一个象形文字、会意文字,而且它的字形结构就包含了“说”的意思和意义。所以,给它一个解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问题又来了,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还要给它另外加个偏旁呢?这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多此一举了呀?! 如果我们把语言看做一种社会行为的话,那么这个添加偏旁的动作就可以理解为是在强调这个发音的行为或者这个声音的意义表达方式。 因为语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传达信息并获取对方的反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在我们的大脑中模拟这个动作。比如我说一句话的时候,我是希望我发出来的音波在空气中形成一定的能量场以获得你的回应(尽管这种物理属性并不存在)。而这个回复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要得到更多信息来继续推动交流的进行。也就是说,我的这句话其实是有一定目的性的,而这种用语言进行交际的目的性是可以给语言赋予意义的(当然这个赋予的语言学意义只是语言学的意义并不是真实的)。而在这个目的达成后,我们就可以把这句语言归结为某个词汇或词根了。而在日常的日常使用中,我们也可以对某些短语作同样的理解。这样我们就完成了整个语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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