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坍塌谁的责任?
1.先说观点,这属于建筑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全额赔付。
2.再说原理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再来说细节 这栋房屋建设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设计存在瑕疵(结构受力分析有误)、施工过程违规(模板支撑体系未按设计搭建)、施工工艺差、管理严重不力等导致结构安全超负荷;在发现结构有危险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导致损害扩大。本案的赔偿义务主体应为开发商和施工单位。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头作为实际施工人,应当对阳台坍塌造成的损失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声称自己只是分包商,但并无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与其在本案中的地位不相称,故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我是在北京,2017年6月买的那套房子。 当时买房的时候,是第一次去现场看的房子,也是我的第二套房; 我在看房时没有发现任何房屋质量、结构问题等异常的情况发生(当时我也不知道),并且当天与卖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定金5万元整! 因为这套房子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原因吧,所以我在小区里找中介和物业,他们都说这里以前发生过房屋质量问题,但是都维修好了,而且也都没出现什么大问题。因此我就没在意,直接签了合同交了钱买了这套房子!
在2018年4月份的时候,我们这边开始装修,但是在装修的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楼上有很大的噪音,我们就找了物业公司协调,可是却一直没有效果。就在那天夜里,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我们被这声音惊醒了。第二天赶紧到现场查看才发现楼上的一间卧室的顶部塌了下来……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这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的,于是我们立刻找到售楼部的负责人,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或者给我们换个好点的户型!最后经过多次协商,我们最终获得了3.6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