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厂房可以抵扣吗?
企业购买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办公用房,无论是否单独建造,只要经批准并入固定资产账户,就可按照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确定计税基础,并据此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厂房,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并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同时,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予以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建筑物以外的设施(以下简称不动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除了上述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之外的全部收入,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纳税年度内计算扣除已支付的不动产购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