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核查企业的销售收入?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怎么定义“收入”,或者说,从财务报表中,如何识别表内的“收入”项目。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财务报告中,企业披露的“收入”项目有以下几个可能来源。 这个表格展示的是会计报表中的具体科目,分别对应着收入的各个来源,这里只展示了损益类科目的内容,资产和负债类的科目在这里不讨论(因为不涉及收入确认)。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 两种方法的分歧在于对“营业收入”概念的理解上,一种认为“营业收入”就是经营收入,即以商品或服务卖出而获得的收益;另一种则认为“营业收入”不仅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所得,也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所产生的款项。 我们接着来看这个问题,其实问的就是,作为审计人员,如何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找到“营业收入”所对应的科目。 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划分,那很显然,“营业收入”就应该属于资产负债表的损益类科目,也就是说,应该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这两个科目下寻找答案。 而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划分,那么问题就复杂了,“营业收入”并没有明确的科目可以对应。因为我们不知道被审计单位是将营业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也不知道将营业外收入放入哪一个科目。 因为没有统一的做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答案。
对于第一种情况,即在资产负债表内进行核算的情况,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其对应的金额应该在损益表中得到体现,只要查看损益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这些科目的发生额,即可达到初步的审查目的。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互验证,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但是对于第二种情况,也就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明确 “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核查呢?我的建议是,重点关注交易是否真实发生,以及交易是否取得应有的票据证据。 因为只有交易真实发生了,并且取得了恰当的票据,才能使得“营业收入”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否则,就需要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