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征兵谁决定?
如果问的是“谁来决定”,那么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具体是国务院征兵办公室决定。 如果问的是“如何决定”,那么是通过报名、体检、政考、定兵等程序决定的。 先说一下如何决定,即通过哪些程序来决定。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征集新兵数量,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下达计划,由省军区(卫戌区)级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方案,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后实施。
以2016年征兵为例,全国共征集新战士93.08万人,比2015年减少4.8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额,由各省军区(卫戍区)逐级分解到县级兵役机关,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每年下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乡镇、街道都会张榜公布预征对象名单。对确定为征集对象的青年,县级兵役机关将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并安排其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 这几项手续完成后,就等待最后批准入伍了。
而批准入伍,主要是按以下办法确定: 根据军队建设需求及当地应征青年参军意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召开集体讨论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本县(市、区)的征兵指标数;然后再依据各基层单位应征地入伍新兵人数比例,确定具体人员。 在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同时,在征兵开始之前,各地还会组织应征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训练和政治课程教育,包括基本的队列练习、轻武器射击,以及学习党章党规等,为入伍做准备。
当然,如果你身体条件足够好,或是政治条件足够优秀,也可以“走后门”——破格选拔你进入部队。 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具备较好的军事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并且政治坚定,无违纪违法记录的适龄青年,才会被优先选定为定兵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