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比赛拒绝可以吗?
当然可以,不过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明确一点,你跟节目组之间是没有形成演出(表演合同)的,所以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但是如果你因为参加节目而耽误了正常的演出(商业演出、话剧等)的话,则需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作为普通观众,我不太认同“被观众选出来的”这种提法——你是海选的时候被选中,还是节目录制之前在报名阶段就被挑中,我觉得都不是“观众选择你的理由”能解释清楚的了……更可能的,是这个节目需要这样的“角色”,所以在剧本创作之初,编剧可能就把这个角色定好了要由谁来演。既然这个角色是由你来演,那就代表着你接受了这一角色的设定,包括性格、身份、年龄等等要素。这些是演员塑造人物必不可少的,也是你能不能把“角色”演好最重要的元素。除非你真的不喜欢这个人物,否则我认为没有“拒绝”的理由。
如果真想拒绝,也要考虑好后果——除非你能拿出足够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你所扮演的角色会给你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1],比如说精神压力过大导致健康受损甚至危及生命,那么才有可能改变节目组的决定或是得到合理的补偿。
作为演员,你要明白一个道理——“角色”与“演员本人”是相互依存的,有些角色属于演员个人,但也有些角色属于某一类型或某一类人。当你接到这样一个角色时,意味着你可以选择扮演其中的一类,而放弃另一类。这实际上是一种取舍,而且是为了艺术而做出的必要牺牲。你不能同时又想要这个又想那个。作为一名表演者,要学会牺牲和成全。也许这样讲很空洞,但这就是艺术创作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