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刘琪贪了多少?
这个没准,但肯定比我多,哈哈! 我不是政客也不关心政治,所以也不太了解北京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什么,应该和中央公务员差不多吧,要申报住房、汽车、家庭人均收入、银行存款等,具体网址就不发了,搜索一下“公务员财产报 登”就可以了。
2014年6月30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三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其中一起是关于房山的“541案”,这算是公开了领导们的私人信息(虽然不是很全),点击率相当高。 “541案”涉及的官员包括原北京市房山区长王宁,原房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李建平,以及原房山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张建国。 中纪委的调查报告显示,三人共同非法收取各种费用共计708万余元。
据调查,2010年至2013年间,王宁在任市长期间,共收受贿赂款物价值585万元;李建平先后收受贿赂款物价值174.2万元;张建国直接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款物价值50万元。 三人除了被指犯有受贿罪外,还被指控犯有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一年。 至于刘淇到底贪了多少钱,目前还不好说,只能等到中纪委宣布调查结果或者他本人认罪后才能知道了。不过从之前的几起案例来看,副部级干部违纪被查的金额大概都在千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