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问题谁来结局?
据了解,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中,对建设资金筹集、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关机构来实施全面准确的监督,使农村修路问题成了政策实施的“空心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以下是实例:
7月25日,河北邯郸市广泰公司向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局送达了关于解除合同、支付拖欠工程款的起诉书。该起诉书称,广泰公司2014年开始修建肥乡区河顺至南贾章公路,2015年9月该路已按期通车,但区交通局以不合理价目拒绝付款,欠工程款323.44万元。肥乡区交通局一相关负责人称,修路合同约定,每公里造价99万元,因道路质量太差,经实地测量,此路实际造价每公里111.5万元。
7月31日,安徽省灵璧县大路沟村村民向该县政府递交诉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修路侵占庄稼、房屋的责任。2016年4月25日,灵城镇大西桥村李东组村民刘怀安家门口一条6米多宽、3米多深的沟。该村委会称,这6米多宽的沟是北吕村村支书本村村通公路时挖的“弃渣沟”。北吕村村民委员会2016年4月19日在灵璧县大路沟到娄庄公路(县道)修建合同书中“弃渣沟”两侧的路基挖了6.5米,将刘怀安家房屋北边10米小路填平改成大路。这“弃渣沟”是南北长约6米、东西宽3米多的大排水沟。
无独有偶,7月31日,山东省章丘市西河乡西南街村村民向该乡人民政府送来政府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要求对该路进行补偿。3年前的2013年4月,该村村口400米乡村路被当地企业压公路上,造成路面损坏。三年来,群众为此事四处奔走了无数回,未得到解决。
今年初,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均州老街居民在该镇道路管理办公室反应:近年来,镇、村修路的多,但很少征求居民意见,很多小路甚至是在居民院子里穿过,且路修好后,并不畅通,有的路边仍被水冲垮,居民多次反应无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农村修路问题已成为困扰百姓生活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受历史、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对道路需求不同。为调动地方修路的积极性,中央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修路问题上适度自由。但地方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完善程序,尊重群众意愿,公开修路的审批、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并做好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