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美国体育频道?
近日来,由巴西里约奥运会上,中国选手的“消极比赛”,使得中国运动员受到了国内人民的责难,美国电视体育节目也趁机对中国进行舆论攻击,中国运动员就因他们的“莫须有”罪名而背负了骂名。
从“态度”谈“积极”
就里约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表现来看,中国运动员并无“消极比赛”的行为。一些项目因违反运动精神被禁赛的情况实属不易—运动员参加比赛,其目的是参加竞技体育,实现自身的体育梦想—这种梦想,既是超越自身,也是对一项运动的全身心投入。但梦想并非目的,比赛更重要,参赛的竞技精神应无可非议,假如以“取他人之王冠,拾他人之荣耀”为初衷,对自身运动水平缺乏自信,那就是“消极比赛”,至于输掉比赛,则属于“必然”。同样,美国篮球职业联赛(NBA)中,曾盛极一时的“银河战舰”芝加哥公牛队就因整体“消极比赛”而被淘汰,“宇宙大将军”乔丹的两次夺冠之旅,则是因为篮球之神附体,“九霄龙吟惊天变,万里神游震地辞”。
“消极比赛”的认定,不仅得视运动项目之不同而有别,更应视运动竞赛之规则而定。就规则而言,不得引诱、煽动、怂恿,或以不道德的行为刺激观众;不得阻碍、打断比赛进行;不得做妨碍运动员比赛的行为;不得作假、作弊;不得接受他人之金钱或其他利益,以使得赛事获胜;不得寻求法律程序以影响比赛进行;不得拒绝比赛—这“七不得”是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所规定的,以美国为例,对于“消极比赛”的认定:一、故意伤停选手达三分之一场以上者;二、比赛时逃避体力竞争,有意落后于全场选手达二十码以上者;三、比赛时逃避竞技,与全场选手保持二十码距离而无正当原因者。凡此种种,皆为“消极比赛”。所以,中国运动员并无“消极比赛”的“罪名”。
如何看待美国论调?
鉴于美国经常以“世界警察”自居,对自己意志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指手画脚横加指责,故其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中国运动员的错误推定和行动上的谩骂也是毫不稀奇;尤其在这个“后金融危机”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已然陷入了“美元周期”的衰颓之势,“民主人权”的高调唱诵也不足以使国际舆论对其有所同情。
就在里约奥运会前夕,美国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游泳运动员劳伦斯·斯特兰德因其偶像迈克尔·菲尔普斯即将退役而深感悲伤,便故意在五千米自由泳比赛中“放水”,以“为迈克尔·菲尔普斯送行”,而这位斯特兰德的前十名都没有捞到,菲尔普斯则只游了五分十九秒,可见此非“竞技体育”之正途。
就在里约奥运会闭幕后,在国际奥委会正在考虑将其官方语言加大语种时,美国体育电视台却恶意地断章取义,截取了中国运动员说英文、并感谢美国教练杜启伟的一段录像,以显示中国运动员的“心不在焉”和“忘本”。在中国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部门的极力交涉和反驳之下,美国体育电视台在28日的“道歉声明”中,竟然仍没对中国运动员的“正确行为”予以肯定,不仅承认“断章取义”,而且“语焉不详”,“含混其事”。这不正如其在有关中国运动员的标题和视频内容中所表现出的惯用伎俩么?
为此,里约奥运会落幕之时,亦是中美体育官司开打之日。
从里约奥运会遭受到的美国体育法庭的挑衅和美国体育媒体的妖魔化,可见,中国体育的国际化之路有多远,中国选手的世界杯之路有多崎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