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国护照怎么办理?
申领人去公安户政部门申请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交验深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份和申请人近期相同背景板的彩照2张(规格为48?33mm);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出国(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非深户监护人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及复印件。
公安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批准的申请人,由公安机关在10日内发给护照。
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有未了结民事案件被判处刑罚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