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假可以请三个月?
其实,大部分病假都是不需要提供病历的~ 首先我们来讲讲最基础的病假条需要怎么开吧! 根据《上海市企业病假员工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病假建议书;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具相关的凭证: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应当首先向主管科室的领导提出申请,写明本人姓名、科室、病因及病情程度,并附上相关病史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诊断资料。 二、科室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医疗证明(建议),交分管院长签章批准后生效。 三、如果确需继续休息治疗的,应由医务科或主管医疗工作的部门盖章后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备查,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知当事人(一般以书面形式)到劳人处办理请假手续。
那么,如果开出的“病假单”被领导打回来怎么办? 一般来说,医生开出病假单之后,要由所属科主任审核签名后才能交给职工本人,如果是请长期病假的还要由医院医疗专家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审核签字批准。 如果病假单没有被领导审批通过,则表明医生的“第一关”没有过。这时,你应该找该科的主任重新申请。若仍然未能获得批准后,你可以去找医院的医疗专家组进行会诊。如果医院医疗专家组也认为你的确是需病休的话,那就可以去给领导看了。 其实,在现实中,许多领导对医生开出病假单还是持理解态度的。 只要不是经常性的病休,而且病假理由又充分合理的情况下,相信大多数的领导都会予以批准的。因此各位病休员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找一位信得过的医生来为自己的病休开出处方单即可。
最后,再跟大家讲讲关于事假、婚丧假的事宜~ 在上海,无论企业多大,效益多好,员工有多少,事假一律不得超过五天。超过五天者,只能休年假或公休假。另外,丧假仅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亡故而需要办理丧葬事宜的情况。而婚假包括婚假和探亲假两个范畴在内。 具体事假、婚假、丧假的计算方法为: 一、计算事假的起始时间:以用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为准;终止时间为下班时间,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结束为止。如有加班情况应扣除相应的加班工资。 二、婚假的时间起算点应为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终止时间为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参加完婚宴之日止.如果有旅游情况的还应该扣除相应旅游时间。 三、丧假:从办理完丧事开始至参加完逝者三周年以内的相关祭奠活动为止;如果有旅游情况的还应该扣除相应旅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