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侣业会退市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就是中婚所成立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草案)目前并未生效实施。目前的婚姻法律体系下,中婚所在国内从法理上讲并不能合法存续。 其次,需要明确中婚所的性质。中婚所是由民政部作为行政主体举办的社团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涉及从事或者开展咨询、培训、研究、交流、出版等活动的,应当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民政部的审批权限仅限于“同意”成立的许可权,而具体的活动范围则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把关。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对《民政部关于撤销“中国婚姻学会”及其下属机构的通知》的解读。其中明确说明: 对于已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涉及从事或者开展咨询、培训、服务、研究、交流、出版等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经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涉及从事或者开展咨询、教学、科研、培训、出版等活动的,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委员会,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于超出法定职责范围或未经法定程序授权的研究项目、学术会议和出版物等,不得擅自开展有关活动,或以专业委员会的名义发布相关信息。 即使新婚姻法出台,中婚所仍可以以民间团体的方式继续存在,但开展相关活动将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