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基金备案吗?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募集、投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起20日内,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主要经营场地证明; (五)金融办出具的批复文件; (六)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合伙企业一般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作为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无法进行私募基金备案。而有限合伙企业中,虽然有限合伙人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具有信托的法律属性,且不能通过有限合伙人实现对基金的管理控制,所以有限合伙企业也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目前,能够满足私募基金备案要求的主要是公司型私募基金,即由股东(发起人)认缴或认购全部注册资本并且承担无限法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但股东的出资比例却不一定要等于注册资金的比例,比如说可以设一个注册资本5万元的股东,另一个设立注册资本95万元的股东,注册资本只是我拿出5万块放在账户里,你拿95万放在账户里,这样公司总注册资本还是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