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自费药怎么报?
谢邀,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正好陪朋友去社保局报销自付费药的发票(以下用第一人称叙述) ,过程很简单,把药费票据、处方、诊断书、出院小结等材料交受理人员查看后,将材料复印存档,并将药品清单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交系统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受理人员录入报销目录,确认信息后,打印出报销明细表和报退款通知书,通知下属单位财务收到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转入申请者指定银行账号内。整个流程中不涉及任何报销手续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药品必须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且为本人因病情必需使用的药品,如果并非治疗所需而自行使用,一旦查实,不但会失去本次报销的机会,还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今后的贷款、消费等带来麻烦。 另外根据规定,同一种药品自付部分及乙类药品按比例自付的部分,一年内只能报销一次,不能重复报销。也就是说,一种药品一年内只要报过一次,即使下次再花钱买,也不能再报了。例如,A药物1月份花了500元,2月份花了1000元,那么这两次消费的500+1000=1500元能在半年后报销;但如果B药物1月份花了500元,那么这500元就不能在半年后与A药物的1000元一起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