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投资者赚什么?
谢邀!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我们ABS团队刚刚和某信托公司交流完关于今年ABS发行的想法。 简单地说,当资产证券化变成一项“生意”的时候,必然存在两个角色—— “卖方(spv)”和“买方(投资人)”; 同时,因为资产证券化的标的物是基础资产包,所以必然涉及到“打包”、“销售”和“退出”。 从商业逻辑上讲,做这生意的人必然首先思考如何找到优质的资产包进行“打包”,然后再通过适当的方式对“打包产品”进行出售,最后通过组合管理或者其他方式实现资产的流动和退出。 这个过程其实就体现了“买卖”的逻辑,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相应的收益。 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谁来支付收益。
一、原始权益人(Original Equityholder,也叫发行人) 二、终极受益所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Owner) 三、特殊目的载体(SPV) 四、其他市场参与者 一般我们认为上述四类主体会产生相关的费用或者产生相应收益,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上述四种类型中,只有一类是必须直接或间接承担融资相关费用或者分享收益的,那就是作为融资人的原始权益人,他们需要在资产运作过程中支付给各种中介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的费用以及支付给最终投资者的收益;而其余三种类型的主体,要么不负担具体的财务成本,如终极受益所有人,要么所负担的财务成本较低甚至可忽略不计,如SPV和其他市场参与者。 所以从最坏的情况来考虑,原始权益人需要全部承担融资本质上的费用和支出。
其次我们来谈谈这个“生意”如何做,也就是资产包如何“卖”出去。 因为ABS是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销售”的,所以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结构的问题。 目前我国市场上交易的ABS产品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其结构相对较为简单,通常由信托公司作为spv发起设立一个专项计划,然后以购买的金融机构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包,通过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进行风险隔离之后,在金融市场上公开发行。 在这过程中,spv首先要进行资金的筹集,它可以通过发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方式从市场募集资金,然后用募集到的资金购买基础资产包,最后通过基础资产包的增值获取收益并分配给各个投资者。
当然,在这个交易结构中,还有关键的环节——信用增级。一般来说,如果投资人对某个产品的收益有保障要求的话,spv就需要寻求第三方信用增级的帮助,目前市场上的做法有银行保函、保险保证、第三方担保等方式。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商业银行法人资格的存在导致银行本身作为企业出现违约的概率较小,所以一般银行的保函都只承担有限清偿责任;保险公司相对于银行而言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在ABS产品中保险公司的保证费率也相对较高;而第三方的担保往往由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提供,其风险识别、把控能力相对较低。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是具备一定实力并且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则能够有效降低整个结构的风险水平。 最后我们来谈谈这个“生意”如何做,也就是债券如何“卖”出去。 我想说,现在国内的ABS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因此短期内可能难以见到规模较大的ABS产品发行。 但是如果你问我有没有可能做出一套完美的商业逻辑来,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任何金融工具的诞生都是基于某种现实需求的,而ABS也同样如此。只要我们能找到合适的资产包(符合合规性、流动性且有可能被市场接受)并且设计合理的结构(包括期限、层次、增信等),那么我们就能把这个“生意”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