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基金交税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通过“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交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即未上市企业股东)是合法的。 2010年开始,新《公司法》允许股东自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请求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同时,为了规范非上市股份转让市场的健康发展,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依法做好公司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和注销程序进行了规范。
投资者在平台买卖尚未上市的企业的股权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投资者通过上述方式交易未上市公司股权不涉及违法问题,但其中的税务处理可能会存在问题。 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 “纳税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权,应提前确定好适用税率,并对产生的税款进行合理预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事宜。”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和以股权支付进行关联方交易,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特准情形处理”的情况。所以,如果交易存在以上所述的情形,也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类交易目前属于试点阶段,因此仅适用于在上海、北京两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转让的股权须是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