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多少县?
全国共有 193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
地级市 84个;
县级市 353个(含自治县、旗);
县 1497个(含特区、林区);
镇级行政区 441个(乡级358个,苏木、民族乡、街道共83个)。
注:
1.本表包含港澳台。
2.市辖区不列入统计范围。
3.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120个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以及部分撤并乡镇数据调整结果。
4.港澳台的县级区划名称与内地有差异的,保留原称。
5.统计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
全国共有 193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
地级市 84个;
县级市 353个(含自治县、旗);
县 1497个(含特区、林区);
镇级行政区 441个(乡级358个,苏木、民族乡、街道共83个)。
注:
1.本表包含港澳台。
2.市辖区不列入统计范围。
3.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120个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以及部分撤并乡镇数据调整结果。
4.港澳台的县级区划名称与内地有差异的,保留原称。
5.统计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