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民彩票?
所谓“全民”,就是所有人都能够参与的彩票;既然是彩票,那肯定要符合彩票的全部特征——即它必须是一项非营利性的、随机的、可重复性活动。 然而,现实中的“全民”概念显然要比这个宽泛得多了,因为它指代的对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科学现象(尽管我这里把“全民”定义为了一个中性词),所以它必然涉及价值判断。对它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现在大家所说的“民彩”其实是一个包含多重意思的概念。在学术界,人们通常把“民间彩票”和“福利彩票”区分开来讨论。但在笔者看来,它们都是“人民彩票”的不同表现形式,只是产生的来源有所不同而已。
1987年,原国家计委提出了发展我国福利彩票事业的方案;同年,中国最早的社会福利彩票——“电脑彩票”在北京诞生。这可以看做是“福利彩票”诞生的标志。 而“民间彩票”的产生则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一些地区出现的“红黑球”、“六合彩”等民间赌币活动都可以纳入其范围。这些活动的共同特点是:由民众自主发行、自主销售,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可以称为“民资自办”型彩票。
当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网络购彩平台的出现,使得“民彩”活动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平台一般不售实体票,而是通过计算机将购买的号码与开奖的号码进行对比,确定是否中奖。由于它们的销售方式更类似于一个中介,因此有人建议将这些网站和平台统称为“第叁家彩票”。 我认为这样的称谓确实能反映出现阶段“民彩”活动的最新特点,比较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