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算是资产吗?
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以资产收益为内容,通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方式实现了,满足了对公司财产收益的诉求,并且通过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决策。同时股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股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可以通过将财产投入到公司中,享受资产混合带来的增值。同时,作为股东也可以从公司中索取相应的收益分配。二是股权具有参与性。股东的表决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体现和延伸。同时,公司法对于股东的表决权还有相应的限制和规定。三是股权具有可让与性。当股东将投资的财产投入到公司后,就转变为公司的财产。
股权作为一种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它可以通过公司法所规定的几种合理的方式流转,通过转让或者赠予的方式实现权利的流转。这样才符合股权的财产性特征。如果一种财产权不具备可转让性,将不符合资产类资产的特征。股权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转让,转让时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股权可以设定质押权,质押权的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质押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在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并不影响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在股东承担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即使发生了质押的情况,股东仍然在出资范围内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而股份公司的股权的质押,由于需要符合《公司法》中股份质押的其他规定,存在限制条件。因此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公司其他权益人以及有关机关同意。
股权的上述特征说明股权是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而实现对股权的控制,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议以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质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样股权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