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需要每个月做产检吗?
是的,整个孕期要做12~13次产检。 第一次产检:孕12周,确定宫内孕,测量体重、血压、心率,看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风险;评估早期妊娠安全情况;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制定孕期管理方案及分娩方式。
第二次产检:孕16周,全面系统检测,包括体重、血压、骨盆测量、胎心监护、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全项、唐氏筛查(16~18周)。
第三次产检:孕20周,超声波检查胎儿头颅、脊柱、内脏器官的生长发育情况,进一步确认孕周及排除异常妊娠如胎死腹中、葡萄胎、稽留流产的可能;同时预约第四次产检时间。
第四次产检:孕24周,了解胎动情况,监测母体生理变化;对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高危孕妇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肾功的测定,以判断母体健康程度;完善孕期各激素水平的检查。
第五次产检:孕28周,预防早产,加强对胎儿呼吸功能的观察;纠正胎方位,做好分娩准备;对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高危孕妇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次产检:孕30周,对胎儿进行神经系统的超声检查,初步判断是否有神经系统畸形的可能;监测胎盘功能,为后续分娩提供依据;注意胎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就诊。
第七次产检:孕32周,密切注意胎动、胎心变化;预防早产,减少胎儿缺氧可能;指导孕妇自我监测方法,教会家属识别胎动和胎心异常;告知孕妇终止妊娠的方法和途径。
第八次产检:孕34周,加强胎儿心肺功能的监测,预防晚产儿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必要时住院监测。 第九次产检:孕36周,评估胎儿大小、胎位,继续监测胎心;进行产前教育,讲解分娩过程以及产妇需要准备的物品;告知母婴同室、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
第十次产检:孕37周,监测胎心,关注胎儿状态;评估孕妇全身状况,查看有无分娩禁忌症;告知分娩时配合接生人员动作,避免发生产后出血;提醒孕妇注意日常生活细节,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一次产检:孕38周,测量血压、脉搏;复查生化全项、尿常规;胎心监测;根据孕妇需求给予指导。
第十二次产检:孕39周,评估胎盘功能,预测提前分娩的可能;检查宫颈情况,判断是否临产;指导孕妇自数胎动,如果发现胎动明显减少及时向医生反馈;指导孕妇备皮。
第十三次产检:孕40周,胎心监测;如有临产症状,随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