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不给用现金?
“为什么企业不直接用现金给予员工奖励”这个问题其实有双重含义,一是企业为什么不直接支付给员工即所谓的“即时激励”(当且仅当期现值大于等于工资时),二是企业为什么要先给员工发钱然后再去报销,或者说先支后收(当且仅当期现值小于工资时)。下面分别讨论这两个问题并用案例说明。
1、 即时激励的问题可以描述为:对于一个既定收入的员工,企业是否应该在每一期都支付给他相同的金额?假设你是一家企业的会计,老板给了你一笔钱让你拿去发给工人,并对你说:“记得哦,这笔钱是用于即时奖励的,不能挪作他用!”这种情况下你肯定会问老板:“你要我给谁发,发多少?”然后你会收到如下答案: “是给那个新来的小李啊?他来了没多久,也没有特别优异的表现,而且我看他工作也不是很积极嘛……” “是给那个老刘吗?他最近可算勤劳了,每天早出晚归,还热心帮助其他同事…… ”
很明显,如果老板给出一个既定的收入,他就必须明确地告诉会计该把钱发给谁,以及应该发给多少。否则的话,会计根据自己对员工平时表现的判断来决定是否发钱以及发多少钱,就完全变成了企业内部的黑箱操作——这对公平性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所以一般来说只有两种情况的可以直接给与员工以即时的奖励:
①. 是员工的业绩很容易量化并且容易比较(比如销售部门);
②. 这是员工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当然这个时候一般也不存在什么奖金和提成一说。
2、 如果企业出现亏损或者利润小于预期的情况,为了鼓舞士气,是不是需要先给员工加钱?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这时候加钱的期望价值为负,而前面已经谈过,企业一般不会给负值的奖励。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额外注意:如果有证据证明,由于员工的消极怠工(没有发挥其正常水平)导致了企业的损失或利润下降,则企业有必要对员工进行惩罚—这就是负值的奖励。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小心处理,就是虽然企业整体收益上升,但个别员工的收益却高于其正常工作所创造的利润,这种收益超出预期的部分也应该属于企业额外付出的成本,因此也应当归入奖励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