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众筹投资?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观点——众筹并不是一个金融衍生品,而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融资方式,符合《证券法》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同时,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只有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才能叫“募资”,而众筹目前仅限于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项目并筹集资金,因此称为“筹款”更为合适。
虽然目前国内对众筹的立法还没有涉及,但各地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行业发展。
例如2014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功能进行了规定;同年5月8日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针对 P2P网贷行业进行规范;还有近日人行、银监会、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都对互联网金融提出了要求或明确了方向。
这些法规的出台不仅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对行业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监管作用。 在国内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众筹作为一种民间融资行为被定义为“募集”,那么作为发起者的投资者自然就是“募资者”。
由于目前互联网众筹平台主要遵循的是“平台中介模式”——即事先不收取任何费用,待交易完成后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互联网众筹平台并不属于“非法非法集资”的主体,而是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的网络媒介。 但如果平台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提供虚假项目信息,诱导用户投资,造成用户财产损失,则可能涉及到诈骗罪;如果平台方收取费用后未能切实尽到审查义务,导致投资项目出现损失,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