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爱打仗?
美国的国家性格就是在“挑战”与“征服”中实现的自我定义,在“挑战”与“征服”中形成“美利坚精神”,而这种精神的本质就是,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美国人实现自己的目标的步伐。 这种精神用一种神话的形式体现出来,那就是“美国梦”——每个人都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这种梦想的终极表现形式就是“在美国面前人人平等”(《星条旗永不降》歌词)。
所以啊,从国父华盛顿开始,美国就建立了一种“英雄主义”的国家文化,每个人都应该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不算卑鄙,无论达不成目标都不算失败,因为“尝试”本身就已经是一种胜利了。 “我不怕失败,因为我从未成功过。”这是马文.马克斯说过的话,他是一名华尔街的交易员,也是美国国家形象的代表。
2014年他驾驶一架单引擎飞机穿越北美大陆,试图创造飞行距离最长的单人无补给航线的世界纪录,但在夏威夷附近失踪,此后被确认为罹难。 他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他的这次行程是为了向一个叫做“阿罗哈”的夏威夷词致敬,这个单词意为“勇敢”、“无畏”和“忠诚”。阿罗哈也是一种鸟,这种鸟以高飞入云著称,而且是以一种很独特的姿势,头部冲下,展开双翅的样子就像是在欢呼“我来了!” 所以啊,美国就是由一群这样“阿罗哈”精神的个体组成的群体,他们总是在挑战自己,征服未知领域。 无论是马克斯还是诺顿,他们的目标是那样的遥不可及,但是又如此吸引人,让人想要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