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待摊投资科目吗?
目前企业的会计准则(2013 年)没有待摊费用这个科目了,取而代之的是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合同资产等科目。 之前“待摊投资”科目下设置“其他费用”专栏,用来核算除融资费用以外的其他待摊费用,比如办公费、咨询费、研究开发费、宣传费、差旅费、租赁费、广告费等。 现在的实务中,这些费用大多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如果发生了无法在当期的收入中全部确认为费用的支出,如发生的差旅费、租赁费等,先计入“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科目,待实际发生费用时再转账冲回。
关于待摊投资的账务处理,新准则的规定如下所述: 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为进行收购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价款中包含的未实现收益应当予以剥离,记入“财务费用”(资本溢价)。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计量,不得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对于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后,被投资单位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以及资本公积的增加,除投资者追加投资外,均应作为股东投入处理,并相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而新准则引入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概念来反映履行契约所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同时规定,企业因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预期将收到的款项或现款,即使该款项尚未收到或者仅收到部分款项,也应确认为合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