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收税吗?
不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节选) 一、收入 (一)收入概述 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各项收入的流人,应设置“营业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8号)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清算缴纳均采用“抵免法”的计算应纳税额。 “抵免法”是指纳税人先就其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应交税款与所得额予以抵免,余额再与其本地(指母公司所在地)的应交税款与所得额一并计算,得出应纳税额,最后以就地缴纳的所得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入库手续。 投资所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总额,减除相关的税费后,确认为应纳所得税额。
二、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三)其他支出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发生资产减值准备、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但下列支出可以作为广告费抵扣: (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从境外取得的应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得利润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算交纳;
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者投资证券市场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场所买卖上市证券取得的收入,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性质收入,应视为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股东因上市公司分红或派息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的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