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股份怎么操作?
1、 首先,需要确定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如有必要)来撤销原股东(大)会的决议;
2、 如果有,则需要确定该决议是否有程序上的瑕疵或者法律上的障碍,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则决议自始无效,因此无需按照该决议内容进行撤销。 当然,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确认该决议不成立。但如果确认之诉的结果最终确认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并已生效,那么无论你是否同意,这个撤销的法律后果都会发生,除非你同时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而这一诉讼又先于对方提出的撤销或无效之诉判决结果。不过一般情况这种流程不会发生的如此顺利和快捷。
3、 如果没有,则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提起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
4、 在前述过程中,如果发现目标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等其他需处理的事项,建议一并解决
相关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的限制】股东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召开,所作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并且不得违背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当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擅自对外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条 【信赖利益的赔偿】 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