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资产组?
应当遵循的原则:
可理解性原则
应当关注资产组的构成以及相关资产的构成情况与资产组的界定是密切相关的。例如,资产组所包含的资产一般为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而不应当包含难以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如待开发土地、尚未建成的建筑物,在建工程等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未注入的负债等。
明确目的原则
在明确目的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企业管理活动以及对有关资产进行明确管理或者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应当考虑企业管理活动的方式进行划分资产组。
应当考虑企业管理相关资产的方式的区分程度。在确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资产组界限时,应当将关联方持有的股权视为企业的附属资产。
重要性原则
应当考虑构成资产组的项目是否很重要,以及相互之间是否紧密相关。
风险包含原则
应当考虑构成资产组的项目是否提供了一个或多个重大投资目标,以及资产组是否能够把含有多种经济风险的目标投资组合在一起,以将其中某些风险反映在投资组合的价格中,例如对资产组中某些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结果存在异常时,在资产组中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的异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