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怎么申请留级?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留级:
(一)学生在一学年内未取得的学分达到或超过教学计划中该学年应修学分三分之二者;
(二)在学期间有三门及以上课程需要重修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院诊断,不适宜在本年级本专业学习者,但尚能插班在下一年级本、专科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在学期间对下一年级的专业更感兴趣,经本人申请,学生处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者。
学生申请留级须在每年6月1日前填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意见,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并在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后下学期初进入下一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