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谦弘投资靠谱吗?
上海谦弘投资管理公司,2015年4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3.6亿人民币(实缴资本未查到),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39号1号楼A座3层C室,法人代表黄惠斌,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大股东为香港卓汇资本有限公司,持股51%。 旗下有上海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君弘资管”) 和上海尊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尊弘资管”)两家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资产管理,主要产品为“尊弘系列”和“君弘系列”。官网目前只看到这两个产品,其他信息都没有。
通过查上市公司公告看到,这家公司曾经作为定增的配资方被上市公司披露过。 通过梳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54起,其中25起为民间借贷纠纷,27起为追偿权纠纷,还有2起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的立案时间多集中在近两年,尤其是2018年以后。 点进去看看这些案件的详细信息,你就会发现,被告全部都是个人,而且都叫王*伟。原告除了几家金融机构外,其他全都是自然人。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的贷款基本都是贷给个人的。那我就很好奇,这些个人到底都在干什么呢?是不是用于企业经营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这些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有一件很值得推敲,案号(2017)苏04执416号,执行法院是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是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16)苏0404民初49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诉求的是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本金149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13万元。
法院查明,2013年4月13日,债权人(甲方)与保证人(乙方)签订了一份《委托担保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承诺为债务人向甲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49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日,甲方与江苏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反担保合同》,约定由丙方为乙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等。
再来看本案的被执行人,即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该被执行企业的全称叫无锡某公司,成立日期是2011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也是王炜,工商登记住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大厦。
我好奇地点开了该企业年报,居然发现了该企业涉诉的信息。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0304民初229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无锡某公司向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垫付款5389481.98元及利息,并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58034元和二审案件受理费54888元。 该裁判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苏0402执1685号。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除已被冻结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外,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这个公司就是一个放贷的公司,然后找第三方(可能也是其上级公司)做担保,自己充当撮合中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