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
在我国的债券市场上,企业债和公司债都是融资的重要工具;但从概念上来说,两者是有区别的。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债的有(CCAA): ①发行主体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经营所需资金;
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
③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特征;
④一般无担保;
⑤发行利率一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⑥偿还一般是无条件、无期限的负债,但可约定分期偿还。 而公司债则指的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约定以发行价等额人民币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一般来说,企业债的发行主体具有较强实力且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而公司债的发行主体的财务稳定性要求较低,但是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否则容易沦为“伪公司债”。企业债的无条件性特征决定了其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债券,而公司债由于其附息特征,更类似于有价证券。 从风险特征上看,由于目前企业债的监管力度远远大于公司债,所以市场普遍认为企业债的风险较小,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债甚至被用于储蓄性质的理财产品之中;而公司债的市场表现则更加灵活。
近年来,随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债在企业融资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自2017年1月5日首批短融交易备案至2018年3月末,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备案了94单短期融资券项目,总额达6765.7亿元,同比增长54%。
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以及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试点开展,未来公司将有机会进入个人投资者的生活,为普通居民的财富增长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