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明星替父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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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这个群体一直被大众所关注,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为父辈的背景而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财富和关注度,但是也正因为这样的出身常常伴随着诸多非议。 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富二代”们也面临新的挑战——父债子还,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富二代”们再也难以享受之前那般的待遇了。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王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披露了原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下属的一家支行负责人违法放贷5900万元给其亲友进行商业融资,造成巨额损失,被法院判令赔偿1857万余元及其利息,3名责任人分别承担464万、232万和175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建行陕西省分行下属支行的责任人王某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以银行名义为自己和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严重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等相关规定,造成了建行的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用金融机构信用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此造成损失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惩处。本案一审判决上述3名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除了银行业外,从事保险、证券行业的“富二代”们也经常陷入“父债子还”的窘境。比如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新华信托诉华谊兄弟信托理财纠纷案”,原本应该由华谊公司偿还的4.7亿元信托贷款以及违约金,最后却由冯小刚、范冰冰等人承担的1.38亿元本息给了结。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父子贷”都如此顺利,比如在前述新华信托起诉华谊兄弟信托理财纠纷案中,就被一审驳回,原因是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冯小刚、范冰冰等对信托资金有挪用行为并且该行为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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