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如何分配利益?
谢邀。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股份怎么确定和分配,另一部分是公司分红怎么确定和分配。 就第一个问题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谁出钱多谁占的股份多——但这实际上是不现实的。因为如果这样,你最初筹集100万注册个公司,而另一个人拿出一块钱作为注册资金(他其实是用一块钱买你的99.9万),那最终这个公司的股份肯定是他多了,你少了,这不科学啊!所以这里面就需要有一个平衡了。
一般来说,除了认缴的出资之外,股东还会拿出一定数目的钱放在公司里,这部分资金叫做资本公积金。当有新增股东加入的时候,他的资本公积金就会成为他取得股权的对价;而当现有股东想减少投资、降低股权比例的时候,则可以用自己的资本公积金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权。从这个角度来看,注册资本金虽然叫“资”,但实际上它并不“资”,而是“公积金”——它是已经转化为生产资料的本金或资产。
第二个问题就比较简单了。假如一个企业有1000万的现金流,根据章程约定,每年可以分红200万,那么第一年的红利就是20%,第二年30%等等,但是到第n+1年的时候,就不一定可以全分完,可能还剩500万。这个时候,公司还可以使用这剩下来的500万吗?当然可以,但是它不能再用来分红了(除非剩余的钱不够用了)。这时候剩下的500万现金就相当于公司借银行的钱,是需要还的。不过这种还款方式比较特殊,它是从公司的盈利中直接扣除,不需要额外再还利息了。等以后公司有钱(偿还能力)了,你可以继续用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