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哥我的世界多人?
在网易上看到了一个帖子,题目是《弟弟玩爹的电脑被烧坏,要求赔偿5万》,内容如下:
“我弟弟今年12岁,今年9月30日私自拿了我的笔记本电脑玩,玩着玩着突然发出一股焦味,我过去一看,发现笔记本坏了,电脑屏也裂了。我马上报警,并通知了电脑厂家,经过检查,是烧坏了主机版。厂家给我更换了一台新的,但是昨天突然通知我,更换的新电脑主机又烧坏了,屏幕也裂了。我跟厂家说,这是人为损坏,让厂家给我修,但是我弟弟今年才12岁,他自己没办法承担这个费用。而且,我去年刚买这台电脑花了将近七千块钱。我要求厂家的售后人员赔偿我的新笔记本电脑,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平时工作很忙,根本没有时间陪弟弟,我父亲过世得早,弟弟跟我母亲一起生活,我母亲也没什么文化,没法管教我弟弟。平时是我把他照顾的很好,而且我弟弟也很懂事,但是今天却做了这么不负责任的事情。我要求你们赔偿我5万块钱,这已经是很低了,毕竟我工作很忙,还要养活母亲和弟弟,我真的没有时间再去管这台电脑的事情。我希望通过你们的节目帮助我维权。”
看完帖子,我想当事人之所以要求厂家赔偿5万,恐怕主要是认为厂家的责任,但是到底是不是厂家的责任,我觉得还不好认定。
厂家在消费者不了解产品性能的情况下出售产品,显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据当事人描述,这台电子产品是在玩了大约1个小时以后突然烧坏了,就算厂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应该会免险吧,毕竟电子产品玩了1个小时以后坏了这也属于使用不当,不在厂家的保修范围内。
再就是我们来试想一下,如果是一台平板电脑,12岁的小孩子拿着玩不小心把咖啡碰到了,或者是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或者是被家长摔了,这些是不是都得厂家赔呢?所以说,厂家的责任实际上是很小的。
然后就是孩子的责任,孩子拿家长的电脑玩,家长就没有制止吗?就算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也应该把电脑存放在孩子不能够拿到的地方。
最后就是不责任的家长,明知道自己孩子玩电脑会引起火灾,还是把电脑放在孩子能够拿到的地方,这是不负责任家长的做法。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核心焦点应该是如何管教孩子和如何保护电子产品,而不是要求厂家再赔偿一款新电脑,毕竟原配永远是最好,再买新的总有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