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箱合法吗?
其实题主的这个问题在《非理性繁荣》里有提到,作为经典文献,可以看一下。 书中对“非理性”的定义是投资者并没有表现出理性行为的所有特征,即他们并不遵循经济学里关于理性行为的假设——这些假设包括:完全信息、最优决策、无风险利率和预期理论等。(第10页) 为什么要说这个定义呢?因为如果投资者是理性的,那么他们必然会按照理性决策的过程进行交易,此时市场就是有效的,不存在套利空间。 如果投资者不是理性的,那么他们的所有行为就都属于非理性的。既然所有的投资行为都是非理性的,那么使用有效市场假说解释市场的波动性以及资产价格的行为就不合适了。有效市场假说是建立在投资者理性和决策基于最优基础上的,现在假设推翻了这一前提,自然就要重新审视这一模型了。
接下来作者提出了他对非理性泡沫的理论: 这里其实提到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界定泡沫,另一个是如何形成泡沫。 首先对于如何界定泡沫,作者的看法是建立在真实世界基础上的一种主观判断,而不是像数学一样寻求一个精确的解。至于如何判断,可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结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情况进行分析。 然后对于如何形成泡沫,作者认为是一种集体行为,也就是人们对于信息的解读和认知是在同一个框架下进行的,因此会形成一致的行动。这种集体行动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是受他人影响而产生的。
综上,个人认为所谓“黑箱”其实就是指人们无法找到形成股价或期货合约价格的精确算法,因此对于价格的形成只能进行大致的主观判断和分析。由于无法准确计算出结果,因此任何与市场价格相关的操作都只能基于概率的基础上进行测试,这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但风险并不代表就一定会发生亏损,这取决于交易的次数和盈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