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当兵当几年?
两年。义务兵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5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管理和指挥全国的人民武装力量。” 根据这个规定,国家实行预备役军官制度和义务兵制度。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统称为人民武装力量。
2013年起,实行新的兵役制度,即义务兵和士官制度。其中,义务兵服现役年限一般为二年。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按下列情况分别发给生活费补助费: (一)服役一年后,授予上等兵军衔的,发满一年的生活补助费; (二)服役一年被评定为下等兵的,发三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规定: 军人在入伍前享受的工资、奖金等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职工工资水平发足,其伙食费标准高于当地生活水平的,伙食费可以适当增加。 当兵第一年每月津贴700元,第二年每月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