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冻结保单什么意思?
前不久王小姐在自己家楼下遇到了一个熟人,熟人介绍她去某家融资公司做兼职,称只要在她公司办张借房卡,就可以获得每天几百元的利润,一开始王小姐还有些将信将疑,但后来经不住对方一再保证“绝不骗人”、“包你赚取利润”的游说,还是办了张借房卡,并且还拉来自己的好几个朋友一齐办理。结果一段时间后,所谓融资公司的熟人却玩起了“失踪”,而王小姐那些办理借房卡的朋友们也都未能获得任何返利。
为此很多人疑惑:为什么王小姐和其他一些被拉进“借房”业务的人,明明支付真金白银,却全都一无所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吴丹宁律师指出:王小姐等受骗者实际上遭遇了“虚拟信用卡业务”。
所谓“虚拟信用卡业务”指的是: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以高额利润为诱惑,吸引客户使用其特殊制作的信用卡进行消费,而客户其实在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的账户中并没有相应金额的资金,该消费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借贷行为。
在此业务模式中,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不会直接与消费者产生交易,而是通过“过手”信用卡的方式,迫使消费者向同行的另一家融资公司或是销售者购买同一样的产品,而当消费者按照行业潜行规则“刷卡付款”之后,先前接受其业务的那家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就能从中赚取差价。
既然这种“虚拟信用卡业务”是一种“借新还旧”的借贷行为,那么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就没办法逃避还款的责任,消费者在支付“首付款”之后,就会获得该笔消费的真正额度,并按照该额度向融资公司或是销售机构归还利息,因而这一特殊业务只会产生额外的手续费,而不可能存在“贷款冻结”、或是变相贷款获得的高额利益。
吴丹宁律师提醒:像王小姐遇到的那种“先付款,再消费”的所谓“虚拟办卡业务”完全是一个“陷阱”,消费者面对此类业务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上了他人的当,最后遭受财产损失。